女子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网络配图) 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赖女士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21日,被告人赖女士分别容留谢某、杨某、张某等人在其居住的地方吸毒,一共六次。另查明,2018年6月21日,被告人赖女士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 (网络配图) 安源区法院认为,赖女士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的法律规定,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归案后,赖女士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作者:彭逸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