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莲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了两名在城管执法中的暴力抗法人员。 从3月起,莲花县城管局依法集中整治占道、跨店经营和乱停乱放、违规倒放垃圾杂物等行为。
3月8日上午,莲花县城管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赵某在县城广兴路旁乱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要求赵某将建筑垃圾清理后运走,赵某拒不配合,并掏出匕首威胁执法人员。莲花县公安局在查实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对赵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4月9日下午,多次被教育的流动摊贩王某,依然我行我素在城厢小学前的道路上占道摆摊。再次的教育,王某依然拒不改正。在城管执法队员准备依法扣押其经营用具时,王某手拿铁棍和砖头,恶意袭击执法人员,暴力阻碍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莲花县公安局对王某给予了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来源 | 莲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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