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对被执行人实行拘留措施后,被执行人家属主动送来部分执行款,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自愿撤回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林某与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确定林某应向对方支付10万元货款,可调解书生效后,林某只支付了4万元,余款一直未偿还。
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后,4月18日传唤双方到庭,在执行和解过程中,申请人表示,林某曾多次爽约,对其没有可信度,希望林某当天能支付3万元,余款分期还清,并有担保人对此提供担保,才同意和被执行人林某达成和解。因林某不同意申请的和解方案,法院最终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次日,林某的妻子和女儿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凑钱先还3万元给申请执行人,并愿意就剩余部分款项提供担保,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同意。鉴于林某亲属的诚信还款态度,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方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也下决心改过,法院决定对其解除拘留措施。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罗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