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王某(化名)是一名货车司机,某日在家中附近的篮球场倒车时,因天黑下雨能见度低不小心将篮球架撞坏。次日早上,该篮球场所在小组组长张某(化名)得知篮球架被撞坏后,来到王某家找他协商赔偿一事,因王某还未起床便在其家门口等待。
等待时张某见王某的货车即将被人开走,便上前拦住货车。随后王某赶来与张某协商赔偿一事未果,便想强行将车开走,双方因此产生冲突,王某朝张某鼻子上打了一拳导致其轻伤。
(网络配图) 事后,王某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
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王某应依法惩处。鉴于其自首,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遂依法判处王某管制一年。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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