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曾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5年7月,曾某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受伤需要治疗的弟弟办理住院手续,后其弟在医院治疗直至同年11月,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曾某用自己的医保卡通过医疗保险的途径予以报销,骗得医保统筹基金2万余元。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曾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