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执行完毕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被执行人虽是一家经营困难企业,却未逃避履行义务,积极筹钱支付赔偿金,最终与申请人握手言和。
2015年3月,林某在萍乡某矿厂工作期间不慎受伤,经鉴定为工伤、伤残七级。双方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由矿厂赔偿林某伤残补助、医疗补助、护理费、治疗费等共计15万余元。因矿厂未履行支付义务,林某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矿厂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矿厂虽然已处于停产状态,但仍履行了7万余元,剩余8万元赔偿款与申请人林某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该案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近期,因被执行人尚欠1万余元未履行,申请人林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从矿厂负责人了解到,矿厂已停产很久,无经济效益,资金实在紧张,故迟延了履行。考虑到申请人林某受伤后无法正常工作,家境困难,恢复执行第二日,被执行人积极筹款来到法院将剩余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肖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