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调解一起合作十余年的生意伙伴因货款拖欠问题对簿公堂的买卖合同纠纷。 A公司与B公司自2009年起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电缆购销合同关系。2014年B公司向A公司购入了价值九十余万元的电缆,但因公司资金周转问题,截止2019年A公司提起诉讼时,尚欠三十余万元未支付。因双方协商多次,且A公司给了B公司近五年时间筹款一直未果,故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立即支付货款。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案件事实争议并不大,且日后仍可继续保持业务合作,主审法官积极协调案件当事人的关系,劝解原告再给予被告一定的筹款时间,也告知被告拖欠货款应负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