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垃圾填埋场附近村民聚集表达诉求的情况通报
5月9日,我县拟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六市乡、高洲乡部分村民对此存在异议,聚集表达诉求,影响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正常运转和全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拟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为解决本县生活垃圾处理而推动的重要民生项目,项目设计、建设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标准开展。在项目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前,不会开工建设。
2.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在建设、运营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填埋库区一期于2014年10月建成并经省、市相关机构验收合格,投入使用至今一直运营正常且服务期未满、库容充足;县人民政府将充分听取群众的合理诉求,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正常运营,杜绝环境污染问题。
3.目前,拟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入了第一次环评公示期,公示就是为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群众可以选出代表并通过合理渠道表达诉求,县人民政府将充分汲取、认真研究、深入论证。
4.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将邀请当地群众全程参与,充分听取和征求大家的意见,公开相关信息,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希望群众保持冷静,不要再到垃圾填埋场附近聚集,确保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营,共同维护我县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莲花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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