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小编提醒大家:莫沾毒品,莫交毒友。 人生有无数的第一次,但绝不可以吸第一次毒。 品尝的是一时的快乐,失去的却是一世的前途。
毒品,是自己不吸毒、不贩毒就够了吗? 答案是:不对。 某男子罗某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种忙再好的朋友都不能帮。 朋友带毒品来家玩 他碍于情面未拒绝 罗某因家中是自建楼并以前开有一家土菜馆,2018年12月初的一天,曾某毒瘾犯了,想找个地方吸毒,就想到罗某是一个人居住也比较安全,就联系了罗某。 罗某当日在二楼卧室睡觉,曾某在楼下喊门说想来家中玩一下。曾某进到罗某家中后,曾某表示说让其在罗某家中吸食毒品。罗某因整栋房屋是其自己一个人住,因碍于情面,父母又住在另一栋楼也不会被家人发现,因此未拒绝曾某提出的想法。 曾某随后就在罗某二楼上楼右转的卧室内拿出随身携带的冰毒和麻古,制作吸毒工具并吸食毒品。 而后的半月内曾某及赖某又多次携带毒品在罗某家中吸食毒品,罗某均无拒绝并容留他人在屋内吸食毒品。 曾某赖某吸食毒品是被湘东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罗某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也因此被发现。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罗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现已生效。 提供吸毒场所者被判刑也要吃牢饭
检察官释法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的住房或者其他场所,长期或者短期为他信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
行为方式上,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应吸毒者的要求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对于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宾馆、酒店或其他隐蔽的场所。
容留他人吸毒,既为吸毒人员吸毒提供场所,又帮助他们逃避打击,这也是导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上游毒品犯罪发生的重要因素。这种提供场所方便他人吸毒的行为严重妨害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制度,因此也纳入了刑法的调整范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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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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