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安源区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李女士因资金需要向昔日好友王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王某还了2万元,剩1万迟迟未还,李女士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半个月内将钱还清,达成和解后,王某又不履行和解协议,李女士无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关系,特将王某约至法院,从友情等发面向其释法明理,并告诉其如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当场就将剩余的1万元转至执行账户中。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来源:安源区法院 许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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