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320国道萍乡湘东区黄花村路段,距离黄花大桥约150米处,一辆小汽车和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被撞倒在地,满脸是血,不能动弹。
危急时刻,外出执行执法任务的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李隆立刻停车,竟然上前进行人道救援。李参谋曾在基层中队任职多年,拥有丰富的救援知识。他与同事一道在车后方设置警戒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避免二次车祸发生。随即查看摩托车驾驶员是否清醒,在确认其意识清醒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持续安抚受伤驾驶员情绪。救护车到场后,李参谋和众人一起救助伤员,直至将伤员抬上救护车后,李参谋才放下心头大石。
“人命关天,不能见死不救”,李参谋说:“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换了别人也会这样做,更何况我是一名消防员。” 来源:萍乡湘东消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