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能“违法”! 湘东警方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 2019年6月12日9时许,湘东派出所接市局110指令:在湘东镇某售楼部内有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喧哗闹事,严重影响了该售楼部的正常工作。
接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后,湘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依法开展处置工作。
.........经查,朱某(男,57岁,吉安人)与开发商负责人曾某个人有经济纠纷,朱某多次与曾某协商未果。朱某便纠集郭某(男,吉安人,34岁)等二十余人采取“拉横幅、堵门”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售楼部正常办公秩序。现场,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说服教育违法人员,朱某、郭某不但不听,反而变本加厉。
目前,朱某、郭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矛盾纠纷应当通过正当的途径进行反映和解决,要理智合法维权,不要一味地偏信与盲从,莫让“维权”变违法,更不要以“维权”之名去做违法之事;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堵门堵路、拉横幅、哄闹、大肆喧嚣等形式影响单位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扰乱破坏经济发展环境,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均构成违法犯罪,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 | 平安湘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