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密度的不断增加,高建筑楼群越来越密集,高空坠物事件屡见不鲜。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严重威胁到过往行人的生命安全。 日前,连续发生了两起高空坠物事件,砸伤的都是孩子,让人万分痛心。第一起发生在深圳,6月13日,福田区一住宅楼20层的高空玻璃窗突然坠落,砸中了路过的6岁小男孩,男孩当场倒地,几天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第二起发生在南京,一名放学的10岁女孩被高空抛物砸中头部,受伤倒地后送往医院治疗。
别以为高空抛物离你很远,这不,特巡警一大队昨日接到的一起警情就提醒我们:危险就身边,必须警钟长鸣,提高重视,防患于未然,才能避免此类悲剧再度上演。
时下,城市居民家中大多装有空调,平常人们只注意空调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很少关注空调外机支架的安全使用寿命问题,导致一些空调支架“超期服役”,有的早已“锈迹斑斑”,一旦发生意外就会伤及无辜,后果不堪设想。
6月20日上午10时许,特巡警一大队接到报警称轻纺大楼5楼有一空调外机有坠落的风险。民警接警后立刻赶往现场,经了解情况,该空调外机为萍乡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所属。看着摇摇欲坠犹如一颗定时炸弹悬在空中的空调外机,民警第一时间拉起了警戒线,并联系该单位立即派人前来处理,将空调外机的安全隐患消除。经过维修人员1个多小时的处理后,空调外机被成功取下,安全隐患被消除。
处理后
警方提醒
高空坠物主要有三个来源 一是建筑物外墙及广告牌、灯箱等 二是高层居民随手丢下的弃物 三是阳台放置的花盆、木板等闲置物 而对于我们来说 又该怎样做 才能减少伤害的发生呢? 如何避开飞来横祸? 1、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防护内街,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2、多风暴雨天出行更要注意: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3、定期检查:业主要定期检查自家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此外,要留意自家阳台、窗台上,如花盆等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避免因大风等天气原因造成高空坠物。
4、及时清理外悬物: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避免因天气等外因发生高空坠物。
另外要注意!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会贴有警示牌,看到这样的警示牌,请选择绕行。当我们发现自己身处危险路段时,可以选择绕行来远离危险。
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依照《民法通则》规则原则的规定,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整栋楼或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4、《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5、《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后 警察蜀黍还是要提醒大家 居住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杜绝高空抛物 杜绝高空坠物 人人有责 家家注意 !!! 来源:萍乡特巡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