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美入围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记者陈成报道:6月25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中国文明网获悉,即日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开始公示,并在中央主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宣传。其中,来自萍乡市莲花县六市乡太沙村村民王振美入围助人为乐类道德模范候选人。 1925年6月出生的王振美是萍乡市莲花县六市乡太沙村村民,中共党员。他时刻不忘自己年轻时身患重病,是党和政府救回了自己的命,从此立下誓言感恩奉献、奋发图强。几十年来,他不忘初心,过着“抠门”的生活,却乐于助人、崇德向善、报效乡梓,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和本村新农村建设。90余岁高龄时终于实现了成为中共党员的夙愿,并毅然捐出自己积攒的50万元成立“振美教育基金”,助力家乡脱贫攻坚和教育事业。 据了解,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评选表彰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日前,全国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经过认真审核,确认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共303名,其中,助人为乐类60名,见义勇为类60名,诚实守信类56名,敬业奉献类65名,孝老爱亲类62名。 王振美事迹: 
王振美,男,汉族,1925年11月生,中共党员,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六市乡太沙村村民。 54年来,王振美崇德行善,爱心助学,扶贫济困,反哺乡梓。耄耋之年毅然捐出50万元成立“振美教育基金”,助力家乡脱贫攻坚和教育事业。 1965年,王振美患上了一种急性传染病,危及生命,急需救治。高昂的医疗费让这个贫寒的家庭“束手无策”,就在王振美几近绝望之时,是乡亲们将他抬进医院,东拼西凑了1000多元给他买药治病。当地党委和政府也给予了关心和帮助。捡回了一条命的王振美,心存感激,决心要尽其所能回报社会。 几十年来,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新农村建设,到处都有王振美慷慨捐助的身影。1968年,王振美克服重重困难,发动村民历时一个多月修建了石拱桥,方便了村民的生活。2014年,六市乡政府成立“奖扶助学教育基金会”,他带头捐资1万元。同年,六市乡政府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他第一个响应号召,捐款3000元。太沙村办幼儿园,王振美捐资5000多元,并为孩子们捐赠书包和文具。有患重疾需手术的村民因家庭困难承担不起医疗费,他慷慨解囊给予帮助。 2017年,92岁高龄的王振美作出一个惊人的决定,拿出自己全部积蓄50万元,成立“振美教育基金”,每年对六市乡学业优秀的学生、业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截至目前,“振美教育基金”已奖励资助优秀师生和贫困家庭学生213人次,其中奖励优秀教师47人次,奖励资助优秀学生166人次,累计发放奖励资助金76640元。如今,在他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人也在给基金会捐款。 王振美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奉献奖等,荣登“中国好人榜”,当选“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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