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公司系该工程的承包人,张某系装灯分包人。2018年8月,刘某在萍乡市一工程工地装灯时,因脚手架垮塌导致刘某摔倒受伤,造成刘某左跟骨粉碎性骨折等多处骨折,住院27天,经鉴定中心鉴定为两处伤残十级,误工期评定180天,营养期评定90天,后续治疗费评定1.5万元。因就刘某的各项损失及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刘某遂将深圳市某公司和张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经法官了解案情,组织多次与三方沟通调解,最终刘某与张某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由张某在收到调解书三日后一次性支付13万元给刘某,刘某依法撤回起诉。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