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安源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易某与黄某系朋友关系,易某向黄某借款1万元,并表示年底偿还,但在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易某仍未归还。经法院调解后,易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易某出具了执行通知书,询问其财产情况,易某表示自己没钱还债。执行法官经走访调查发现易某经营着一家夜宵店,理应具备还款能力。执行法官便将易某传唤至法院,耐心对其劝导,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及危害,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希望易某换位思考能履行还款义务。但是易某态度坚决,口口声声称无钱还款。
    易某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也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当日易某被送进拘留所,第二天早上该院执行法官便接到拘留所的电话,称易某已通知家人把钱转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执行法官经过核查发现,欠款确实已经入账,遂通知申请人来院办理领款手续,此案得以执行完毕。
(来源:安源区法院 韩文丽 陈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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