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在佳禾购物公园内的一家家具店工作,她看到这家店生意不错,就打算自己也在这里买一间店铺进行投资。不过对于购买一楼还是三楼的店铺,刘女士和丈夫的意见不一致。
刘女士: 我觉得一楼临街的店铺最好,我的丈夫觉得三楼的店铺可以。
刘女士和丈夫在就购买店铺的事情与销售人员聊了很久。期间刘女士去上了趟厕所,令她没想到的事发生了。就在这段时间内,她丈夫付了两万元定金,并与销售人员签订了三楼店铺的认购书。
刘女士不想购买三楼的店铺,于是不久之后她找到了佳禾购物公园营销中心的销售经理,要求退还两万元定金。 ▲当时,这名销售经理答应将定金退还给刘女士,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等到有合适的客户买你的店铺,你就过来领回定金。
然而4个多月过去了,这笔定金还是没有退回来,这让刘女士感到很着急。为此,记者和刘女士一起来到了佳禾购物公园营销中心了解情况。 ▲这位经理表示,刘女士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再购买店铺,依照认购书的条款,这属于违约行为,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声音来源)佳禾购物公园营销中心销售经理: “定金”的意义是不退不换的,签了认购书我们正常是七天要签约,按目前来说他们就已经违约了,我们合同写得很清楚。
这位经理还说,之前答应给刘女士退回定金,是一种特例,属于人性化的处理方式。目前,退还定金的前提条件还未达到,至于什么时候能达到,营销中心也无法保证。
在记者的帮助与协调下,佳禾购物公园营销中心最终答应按50%的比例退还刘女士的定金。对于这一解决方案,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
定金是指双方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担保,一旦交定金后,若因支付方原因没履行合同的,则无权要回定金;若因收款方原因没履行合同,则需要双倍退还定金。
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若合同可以履行,那订金是可以作为一部分支付款使用的。要是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是可以退的。
小编提醒:在签订购房协议时,消费者一定擦亮眼睛,仔细阅读其中的条款,分清楚自己交付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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