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手机已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手机通话的场景可谓司空见惯。但你见过,法官和当事人在法庭上打电话吗?近日,在安源区法院三号法庭,承办法官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当庭拨打被告的手机。
“李某,你好。我是原告刘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承办法官,为查明本案事实,现通过手机通话向你询问几个问题,请如实回答……”法庭上,因被告李某的律师对本案一部分事实不清楚,当事人未到庭,于是便出现了承办法官与当事人手机通话的一幕,在电话中按照庭审的流程开展法庭调查,查清本案事实。
在审判实践中,有相当数量的案件当事人,委托了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庭审,但代理人对案件事实细节模糊,甚至对部分重要事实一无所知。有的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不断要求休庭与当事人核实案件事实,严重影响庭审效率;有的代理人对于案件事实进行主观臆断的描述,严重影响法院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故本案承办法官采取了当庭与当事人通话的方式查明案件事实。
被告未到庭,判决后,被告往往不服提出上诉,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本案承办法官的这一举措,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来源:安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