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莲花县城市管理局城管监察大队执法队员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巡查管理时,发现大商汇一肉铺店存在跨门经营的违法现象。依据《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临街商铺经营者不得超出其经营场地建(构)筑物外墙进行店外经营"。城管队员对跨门经营的商户进行劝导,并帮其将跨门经营的商品搬进店内。然而,该店人员不但不听劝导,反而又把商品搬出到店外路上,当城管队员对其跨门经营行为进行取证时,店老板的老婆贺某拍打执法记录仪干扰取证,店老板从店内拿出刀威胁城管队员,城管队员彭某及时制止并缴掉刀具,在缴刀过程中彭某的手部被刀割伤,在场城管队员及时报了警。此时,店老板的老婆贺某见刀被缴掉,企图夺回刀具,先后对三名城管队员实施扯衣领、掐脖子、言语辱骂甚至煽耳光等人身攻击行为,暴力阻碍执行职务。
公安民警接警到达后,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贺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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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20日 来源 |莲花城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