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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莲花梦之橘 于 2019-7-24 07:07 编辑
1、故意淹没农民财产(优质果林:柑橘),凭什么不赔?!是凭权力还是凭势力??!
2、经本人实地检验,故意淹没我优质果树350棵,平均每棵结果25公斤,本品种“甜度”是一般品种的数倍。往年每公斤20元。年产值:(25X20X350=175000)元,按三年计算:175000X3=525000元。
3、此果林是我一家六口的生活来源和命脉!伟人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有理走遍天下”激励着我坚定的上诉决心!直到赔偿为止。
4、有实地照片作证!
特此、请求上级领导,亲临现场实际调查、作出处理!
受害人:
莲花县荷塘乡珊溪村农民:刘志恩电话 15350096356
身份证3603211976092835xx
2019年7月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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