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交警直属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内楚萍路与朝阳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需要民警前去处置。但在接到该警情的几分钟后,民警又接到报警称在同一个事发地点,发生了一起小车撞行人的事故,顿时让民警感到诧异。民警赶到现场时询问发现,这是一起小事故后未撤离,而引发的二次事故。
原来,在2019年7月14日9时45分许,赣JL67**号小车与赣JX16**号小车在楚萍路与朝阳路交叉路口路段发生了碰撞,双方因对事故责任有争议而报了警。此时的赣JX16**号小车的驾驶员江某在事发后未在路边等候交警到达现场,而是一直在事故现场附近的道路上来回走动、接打电话。就在事发后的几分钟,一辆经绿灯正常通行的赣JH81**号小车因车辆视线盲区未能注意到在道路上随意行走的江某,车辆的左前角与江某发生了碰撞,致使江某倒地受伤。这是一起典型的因事故发生后未撤离而造成的二次事故。江某在第一次的事故中责任不论,但在第二次的交通事故中,他将为自己在道路上随意行走,无视红绿灯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何避免二次事故: 01 尽快撤除现场 没有人员伤亡,车辆可以移动的要尽快拍照、定位后,快速将车移动到安全或不妨碍交通的位置。 如果车辆不能移动的↓↓↓↓↓↓↓↓↓↓↓↓↓↓↓ 02 打开双闪警示灯 将车熄火,打开双闪,提示后方车辆注意。
03 设置三角警示牌 取出三角警示牌放置在合适位置,提醒后车注意避让。
04 撤离现场要及时 车内人员撤离到安全位置,不要围观,不要在事故现场前后逗留。 来源:萍乡交警直属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