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好友,因借款产生矛盾,导致对簿公堂,近日,安源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李某与罗某系多年好友,李某因生意需资金周转向罗某借款8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同时李某向罗某出具了借条,注明“今借到罗某人民币捌万元整,注:归还日期为2017年10月11日,如不归还算利息10,0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未按约定时间还款,罗某多次向李某催讨该款,李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未还。罗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庭审中罗某认为借款是基于双方好友关系,而李某却没有诚信,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对事实并无争议,李某只因资金周转不来,所以一直未归还借款。法官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边做罗某的思想工作,让其念昔日好友之情及考虑李某目前的经济能力状况,一边向李某阐明法律后果,让李某明白如今能有一个在困难时期愿意借钱帮助自己的朋友实属不易,这样的友情务必珍惜。终于,在法官耐心细致地劝导下,双方达成调解,罗某同意李某将借款分期分批支付,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来源:安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