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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男子搬“公家货”修自家屋 结果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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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0 15: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一些蝇头小利,长平乡马良村的黎某偷拿了十几包水泥,结果被行政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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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平乡政府派出的施工队最近在各贫困户家搞“房相改造”,但是材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后总是无缘无故的减少。7月28日晚,施工队人员发现有人在搬水泥,凑近一看,发现是马良村的贫困户黎某。黎某称公家的水泥,让施工队少管闲事。施工队于是上报政府,政府让黎某返还水泥,黎某表示自己的房屋也是“房相改造”对象,但是施工队只负责刷好墙漆,他自己现在要将地板贴瓷砖,政府应当出水泥给他使用。政府和施工队最后决定还是报案交由派出所处理此事。  长平派出所接到此报警后,依法传唤黎某到派出所,黎某的家人觉得事情没那么严重,多次找民警希望能双倍赔偿施工队的损失,不至于要去“上纲上线”,民警向其家属解释了法律法规,告知盗窃无法私了,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民警提示村民朋友们,法不容情,不要以为事小不重视,后悔已来不及,公安机关将秉公执法。  7月29日,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来源 |长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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