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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这个老板酒醉后在KTV打人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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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 11: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聂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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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是多大的老板,还要给你开门”,因一句调侃在KTV聚会的金某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还打伤前来劝架的KTV老板。近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金老板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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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某日晚,金老板与李某等人喝酒后一起到萍乡市湘东区某KTV202包厢唱歌喝酒。晚上22时许,金老板与李某在大厅喝茶醒酒,之后金老板一手扶着醉酒的李某,一手端着热茶从大厅返回202包厢,在包厢门口遇被害人江某等人经过,因醉酒金老板误以为是朋友,便要他们帮其开包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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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某遂帮金老板打开包厢门并说“你这是多大的老板,还要给你开门”。金老板听后心里不舒服,为发泄情绪,故意将手中热茶泼在没穿上衣的江某胸口等部位,江某被热茶烫后便与金老板发生肢体冲突。KTV老板被害人刘某闻讯而来进入包厢劝架。此时,金老板握住手中的茶杯用力砸向江某左耳,茶杯破碎致江某头部多处受伤,还将劝架的刘某右侧脸部划伤,事后江某、刘某分别被送至医院治疗。经江西萍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江某伤情为轻微伤,被害人刘某伤情为轻伤一级。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老板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其自首且积极赔偿等情节,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打击犯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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