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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八月最新!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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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 08: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公积金缴存有哪些新变化?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几种类型?
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
萍乡的小伙伴们
与公积金有关的政策你知多少呢?
跟着端妹往下看
↓↓↓

▲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1日下午,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上半年,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总体情况可概括为“资金归集稳步增长、资金使用规范有序、资金安全风险可控、资产增值稳定可期”。


▲我市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今年1-6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8.21亿元,同比增长16.40%,完成年计划51.34%。截止6月底全市累计归集95.16亿元,归集余额51.27亿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上半年全市共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5.07亿元,占当年归集量61.75%,同比增长2.18%。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截至6月底,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31亿元,占当年归集量89.03%,同比下降17.3%。全市累计放贷66.32亿元,贷款余额48.31亿元,个贷率为 94.22%;贷款逾期率为0.16‰,低于省住建厅监管考核(0.4‰)许可范围。


新亮点!
新变化!


▲新闻媒体记者现场提问

今年上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作了部分调整。


01
     调整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缴存额度(上下限区间)。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019年度我市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区间为2842元—17870元;月缴存额上、下限区间为280元-4298元。
02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按照住建部“支持首套、控制二套、严禁三套”的使用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适度调整、规范。

1、家庭住房套数由“认房”调整为“既认房又认贷”,具体认定标准以县级及以上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信息和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个人住房贷款笔数(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依据。

2、借款申请人提取公积金的,应在其申请贷款额度中冲减相应提取金额(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外)。




公积金与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萍乡的小伙伴知晓更多相关的政策,端妹在会场为大伙搜罗了这些小知识。


敲黑板
划重点啦!

一、问: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哪几种类型?
答:目前,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开通的业务包含:1、商品房抵押贷款;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3、二手房抵押贷款;4、商品房组合贷款;5、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二、问:如何界定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购买第三套住房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今年4月1日我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实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即以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信息证明、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及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为依据来认定的。
例如:1、如果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一条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中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且不能证明是同一套住房,就认定为第二套房;2、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管房产是否转让,都认为有一套房。

三、问: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测算?
答: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新政明确如下:
1、购买、建造住房为首套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最低比例为房款的20%,住房公积金最高使用额度(贷款加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房款总额的80%。其中,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55万元;购买二手房、大修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45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元。
2、所购住房为二套房的,首付款最低比例为房款总额的30%,住房公积金最高使用额度不超过上述最高贷款额度。其中,提取了个人账户中住房公积金的,都要相应冲减其贷款额度。
3、停止对购买三套(含)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使用两次。

四、问:借款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贷业务,办理该业务后公积金中心如何扣还款?
答:1、借款人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或在贷款发放后的工作日(除还款日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还款银行卡原件签订《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提取还贷授权委托协议》,当场办理公积金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若共同借款人在萍乡市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应携带身份证一同办理。
2、客户在办理了按月对冲业务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会在每月还款日(遇节假日顺延)时自动扣款,扣款顺序为:先是主贷人公积金余额(账上最低保留200元),再是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最后是还款银行卡。但当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还款额时,会直接扣借款人还款银行卡上的钱而不会动用公积金余额。且还款银行卡里若未能扣足月还款额的话,就会造成贷款逾期,影响今后按月对冲业务的正常进行。建议客户时刻关注个人公积金余额和还款银行卡余额,以免不能按时扣款。

五、问:职工在外地购房(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以下三种情形的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是缴存职工户口在异地并在户口所在地购房的;二是缴存职工配偶户口在异地并在户口所在地购房的;三是缴存职工工作单位在异地,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购房的(仅限萍钢九钢公司职工)。

六、问: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有利息?有的话,利率是多少?
答:有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即按年利率1.5%结付缴存利息。

七、哪几种情形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来源: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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