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湘东区法院依法对某公司账户进行冻结,促使该公司主动将工伤赔偿款履行到位。 2017年4月文某在上班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住院。出院后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后经湘东区仲裁委仲裁,要求某公司向文某赔付7.5万元。 履行期限到期后,该公司拒不支付赔偿款,文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同时通过网络查控对该公司账户进行冻结,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公司负责人眼看账户被冻,业务受到影响,继续拖欠还将承担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遂找到办案法官表示愿意将全部案款予以付清。待法院将全部案款转至申请执行人文某账户,本案快速执结。 来源:萍乡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