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5日晚,周某在三二零国道简朴寨饭店参加朋友生日聚会,在席间因高兴饮低度白酒一杯,啤酒二瓶。 散席后被朋友刘某开车送回北桥家里,因离异在家孤单无聊,加上饮酒后兴奋作用,遂开车出来兜风,从北桥行驶至文昌路虎形山路口时,被正在进行酒驾检查的直属大队民警查获,当场酒精度测试为79mg/100ml。经调查,周某于20I7年在公园路被萍乡交警直属大队查获酒驾,此次属二次酒驾。 萍乡交警直属大队民警于2019年9月20日下午5时许将其送萍乡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三天,并处罚款二千元。
来源 | 萍乡交警直属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