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婷)自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以来,萍乡交警围绕酒驾整治专项行动,以秩序管控为抓手,突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于近期查处了两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9月14日晚,刘某酒后开车送朋友,途经朝阳路、站前路交叉路口时,被交警直属大队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含量测试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刘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目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3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9月15日晚,周女士酒后驾车兜风,从北桥行驶至文昌路虎形山路口时,被正在进行酒驾检查的交警直属大队民警查获,现场酒精含量测试为79mg/100ml。经调查,周女士曾于2017年在公园路被交警直属大队查获酒驾,此次属二次酒驾。周女士被行政拘留3天、罚款2000元。 来源: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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