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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应急管理等部门围绕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稳定发展,加大了煤矿“弱、小、散"淘汰退出监管力度,建立了“市级督导、区县主体、部门协作、乡镇盯守、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出台了《萍乡市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经多方努力近期又有5家煤矿提前关闭退出。 2018年1月2日芦溪县利发涌水事件后,受涌水影响的芦溪县利发煤矿、芦溪县源南新发煤矿、芦溪县宏发煤矿、芦溪县海源煤矿4家煤矿(均计划保留至2020年)长期停产;另萍乡市上埠许坊大坡煤矿(计划保留至2025年),自2018年11月起一直停产,通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正确引导,经多方努力,以上5家煤矿均申请提前关闭退出,目前芦溪县人民政府已对该5家煤矿下达了关闭决定,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期已对5家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注销,其他相关关闭手续正在完善中。 2019年,我市计划关闭煤矿2家,计划退出产能10万吨/年,实际关闭煤矿将达到7家,实际退出产能30万吨/年。
来源 | 萍乡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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