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5日,茶亭村辖区内上午、下午连续发生两起违规野外用火事件。 针对事件对高坑管控野外用火大局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实,按照区镇要求,镇纪委立即介入调查,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茶亭村村委会分管副主任刘雪华诫勉谈话,村委会主任赖洪提醒谈话,并进行全镇通报,同时责令茶亭村向镇党委、政府做检讨。 与此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2月18日下午,由高坑派出所会同镇环保办、茶亭村两委负责人,对茶亭村违规野外用火人员钟某华、贺某高进行训诫。通过批评教育并组织两人重新学习《萍乡市人民政府林区禁火令》,两人均认识到错误并出具《悔过书》。 来源:高坑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