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 一些驾驶员对逃逸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责任认识不足 最终因自己的一念之差而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 提高驾驶人的法律意识 开发交警盘点出2019年那些交通肇事逃逸案
案件一 2019年3月3日中午11时45分许,开发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报警,在建设东路邮政局路段,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一老人受伤,摩托车逃逸。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伤者紧急送往医院,但肇事者早已不见踪迹。现场没有遗留肇事摩托车的任何散落物。 伤者文某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身体多处骨折,伤情较为严重。据当事人回忆,肇事机动车是一辆男式摩托车,装有雨棚,事发后往秋收广场方向逃逸并且摩托车雨棚损坏...... (相关链接)
.
. .
案件二 2019年4月18日,开发大队四中队民警组织警力圣淘沙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处违法车辆。期间,系统报警一辆车牌号为豫A6C***的小型客车为嫌疑车辆,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 经查询,该车于2018年11月3日,在江西萍乡市跃进路天成宾馆巷子内行驶时,与停放在路边的赣JS8***小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事发后,张某离开了现场...... (相关链接)
.
. .
案件三 2019年7月12日上午10时许,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萍乡市开发区某小区出来后沿320国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当行至壹号公馆路口时,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倒地至头部受伤严重已经昏迷。 事发后,李某以没有带手机为借口,请旁人帮忙拨打120和110电话,在救护车将伤者接走送往医院抢救时,李某并没有陪同去医院,而是驾驶二轮电动车离开了现场直接回家...... (相关链接)
.
. .
案件四 2019年8月10日早上,事故处理中队接到美佳华公司报警:他们小区内一个价值四千元的路灯被车辆撞坏了,车辆已逃逸。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沿途的监控视频发现事发时间为8月9日晚上20时53分许,肇事小车为无牌红色小轿车,但视频监控非常模糊,无法锁定基本车型。民警通过查询沿途监控和大数据对比分析,锁定了该起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的肇事车主彭某,并责令其对损坏的路灯进行赔偿。据该肇事车主彭某交代,他刚刚购买一辆红色吉利牌小车,新车使用的是临时号牌,还未悬挂正式号牌。彭某由于操作不慎撞上了路灯,当时四下无人便溜之大吉。没料到,事发后不到24小时交警便找上门来...... (相关链接)
. . .
案件五 2019年9月18日中午12时30分,开发大队接到报警称一名女子受伤躺倒在地,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救助伤者,勘察现场。发现伤者的摩托车上留有红色的油漆,经过现场初步分析,民警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通过调取案发路段监控,发现在9月18日中午,李某驾驶一辆红色无牌三轮电动车,沿萍乡市开发区吴楚北大道主干道由西往东方向正常行驶,12时14分许,李某从主干道右转弯进入辅道时,与一辆正在逆向行驶的赣J99***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时李某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驾驶电动三轮车直接逃离了现场...... (相关链接)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开发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 要积极解决 有些事故你若不逃逸根本就不是你的责任, 一旦选择逃逸 无论过错大小 都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逃与不逃就在一念之间 结局却往往大相径庭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救助伤者 主动接受调查 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来源:开发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