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 曾某前往张某、李某处协商处理房屋租金及违约一事,双方发生纠扯,后张某对曾某进行殴打。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经法院调解民事赔偿部分,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曾某11万元,由李某提供担保。张某赔偿一部分后剩余5万元未赔偿,经催讨无果,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坚称其暂时没钱,无法支付赔偿款,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该案担保人李某名下有银行存款足够支付本案执行款,执行法官遂下达司法冻结、扣划执行裁定书,并联系申请人来办理手续,该案圆满执结。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