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某借钱拒还,房产被查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准备拍卖房产时,于某慌了,主动前往当地法院还清欠款30万元,案件成功执结。
于某因为公司投资向戴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时间到期后,戴某多次找于某催收该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于某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判决生效后,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戴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接到执行通知后,于某口头表示愿意还款,但一直没有实际行动。通过财产查控,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于某名下的房产一套。 鉴于于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决定依法拍卖其名下被查封的房产。于某知晓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立刻还款,希望不要拍卖其房产。后于某主动前往法院还清了30万元欠款,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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