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但除了破产清算终结后注销,企业还有“破中有立”、“破旧谋新”、“破而后行”的可能性。
结合三个典型案例,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企业破产的奥义,企业破产并不仅仅是“一破了之”~
01 三瑞科技(江西)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破中有立,让濒临破产企业得以重生
三瑞公司取得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特高压入网资质,并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等一系列技术荣誉,因科研投入高、银行抽贷等原因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后申请破产重整。
审理过程中,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同意三瑞公司继续营业。安源区法院与开发区政府积极协商,有效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由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先行借款28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使用,并招募投资人长沙瑞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12100万元受让原三瑞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该重整案件已经终结,现三瑞公司已经恢复生产。
典型意义
三瑞公司属于高新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重整,升级技术设备、降低债务杠杆,保留公司名称和资质,可以最大限度发挥企业的市场价值,保留产业的市场份额。
02 江西晨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旧谋新,催生新的市场主体
2015年10月,晨晖机械公司因市场、经营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停产。
2017年,黄某等127名职工债权人申请该公司破产清算。经审查,该公司负债2101.67万元,其中职工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等计1100万余元,涉执案件27件,标的额达265万余元。
2019年4月11日,该公司破产管理人以930万元的价格整体处置晨晖机械破产财产。
目前,破产财产买受人正在晨晖机械厂区内兴办新企业,一家名叫“萍乡市佳祥炉料有限公司”的新企业即将投入生产。
典型意义
为保证机械设备等生产资料能整体发挥作用,湘东区法院制定“统一打包”处置方案,让真正有实力且符合环保要求、产业规划的企业主取得破产财产,开办新企业。做到破产一家企业复活一家企业,化解了因欠薪纠纷、劳动保障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引发的大量社会矛盾。
03 江西鑫海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而后行,实现资源整合优化配置
鑫海公司因法定代表人使用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投资、借贷,最终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经审查,该公司前期已确定的破产财产总额为10897641.12元,申报债权额共计64762418.26元,其中优先债权(包括职工债权、税务债权)1440898.45元,普通债权63321519.81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在萍乡中院的指导下,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鑫海公司破产财产全部处置、分配完毕,职工债权、税务债权、社保债权均获得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超过15%,远远超过全国普通债权清偿率9%的平均水平。
典型意义
通过破产清算,厘清法定代表人个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核减债权近4000万元,有效提高普通债权的受偿率,注重保护职工权益,使鑫海公司名下长期闲置的15847.18㎡土地和3965.09㎡房产重新投入市场发挥价值,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和再利用。

出现企业的破产是市场经济中企业竞争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之一。
通过企业破产审判,可以淘汰落后企业,对社会资源和产业结构进行合理配置和调整,促使企业在竞争压力下改善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破产案件审理,集中化解社会矛盾。 来源:萍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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