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芦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3号)的要求,切实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在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又要有秩序的逐步恢复生产,做到疫情防控和生产两不误,部分行业可以有序恢复营业。 商贸零售和生活配套行业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以恢复营业。
影剧院、卡拉OK厅、网吧等娱乐行业暂不恢复营业,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景区景点继续暂停对外开放。
恢复营业“四个必须”1.必须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通风、消毒。
2.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等自我防护措施。
3.必须在入口显示位置设置标识,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
4.必须控制好进店人流,防止扎堆、聚集。 我局将切实加强监管,加大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努力构筑疫情防控期间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共同打赢疫情防疫战! 来源:今日芦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