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萍乡市检察机关强化责任和担当,敢于监督、积极作为,做实驻所检察工作,防止疫情在监所场内传播和扩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萍乡市检察院
强化联动、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严防疫情流向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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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春节期间驻所值班制度 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监管场所等检察工作的提示》,春节期间两级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均安排干警驻看守所值班,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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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工作具体要求 根据省检察院工作部署,要求各县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积极开展联防联控,严格执行监管场所各项防疫规定,做好派驻检察室隔离防护,落实看守所疫情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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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市看守所做好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市看守所加强疫情防控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制定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方案; 二是加强对干警和监区、监室、办公室场所的杀菌消毒工作,进入看守所必需测体温、登记、佩戴口罩; 三是对在押人员开展“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病毒”宣传教育,加强押人员身体状况巡诊; 四是在收押新进在押人员时,实行“凡进必问”,筛查重点防控人员。 2月3日、4日,全市看守所启动全所15天封闭轮班管理制度,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 上栗县检察院
”三个着力“,加强县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检察支持和监督
1、 着力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执检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为具体责任人的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墙内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全力支持监督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着力强化工作联动
上栗县院与县看守所建立防疫期间情况沟通机制,确定专人专班,强化监管活动与检察支持监督无缝衔接。坚持疫情防控信息“日通报”“零报告”等制度,每日了解监管场所民警辅警、其他工作人员和在押人是否确诊感染或疑似感染,以及病犯、发热等情况。
3、着力强化视频检察监督
坚持原则上不进入监区开展实地巡察监督,支持上栗县公安局对县看守所实施全封闭管理的措施,并履行好监督职责。以视频巡察监督为主要方式,以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执法监管活动、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等为重点,灵活采取视频巡察、信息联网、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监督。2月3日以来共对上栗县看守所实行视频巡察12次,依法及时向看守所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跟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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