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湘东区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收取相关费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冠肺炎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有关要求,经湘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集中隔离收取相关费用事项公告如下:一、返回人员隔离费用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所有国家和地区的返回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措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负担。2.在集中隔离观察期间按每人每天120元标准收取住宿费和餐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对确有困难的人员,经确认后视情给予适当补助。3.在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发生的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费用,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4.对需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的转运费用,由政府统一承担。二、其他有关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被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台账登记,严格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严禁向被隔离人员乱收费。本公告自3月19日起执行。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上级调整,以上级文件为准。
湘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供稿:湘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返回安源区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相关费用收取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冠肺炎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有关要求,经安源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对返回人员集中隔离相关费用收取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用收取规定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所有国家和地区返回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措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负担。 2.集中隔离观察期间按每人每天120元标准收取住宿费和餐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对确有困难的人员,经确认后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3.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如发生与疫情防控无关的其他费用,均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4.需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的转运费用,由政府统一承担。
二、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被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台账登记,严格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严禁向被隔离人员乱收费。
本公告自2020年3月19日起执行。
安源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