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取公积金、扣划工资双管齐下,成功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执结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7年2月,刘某因资金周转向金某借款75000元。后刘某未按约定还款,金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双方达成和解,但刘某在和解后仅履行10000元,剩余款项仍未履行,金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金某向执行法官透露,被执行人刘某系某大型企业员工,有公积金和固定收入。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向其告知了拒不履行义务的不利法律后果,但刘某表示无履行能力。执行法官根据金某提供的线索一一进行核实,最终发现刘某名下的公积金账户有50000余元,且每月有4000余元工资。执行法官遂依法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刘某所在单位送达了强制提取扣划的协助执行材料,并提取扣划成功。 执行人员通过上述一系列“组合拳”,最终让金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该案也顺利执结。 来源:萍乡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