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尹法官,今天我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案件结案了,我在市政府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撤下来吧,实在太丢人了”。4月26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找到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提交其和申请人的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撤下失信黑名单。 曾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安源区人民法院调解,曾某与张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偿还曾某本金及利息2.4万元,于2019年6月前偿还1.2万元,剩余1.2万元于2019年12月前还清。 由于张某拒不履行调解书确认的内容,申请人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因张某未履行报告的财产的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并于4月24日通过市政府的电子屏幕、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等对失信人的大力曝光,张某迫于压力主动找到申请人,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请求安源区法院撤销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 安源区法院通过加大失信人曝光力度,营造强大的执行声势,让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形成合力,失信被执行人被曝光才2天,安源人民法院就已执行完毕3件,终结执行2件,取得良好的效果。 来源:萍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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