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萍乡:借亲戚住宅吸食毒品 男子获刑六月并处罚金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7957|回复: 0

萍乡:借亲戚住宅吸食毒品 男子获刑六月并处罚金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0-5-8 10: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借亲戚住宅容留他人采用“溜壶壶”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2019年4月6日,吸毒人员李某驾车搭载杨某及吸毒人员曹某、何某,至杨某的亲戚自建的房屋处(此前杨某曾居住于此,并一直持有该房屋钥匙)。由李某提供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及吸食毒品的工具,杨某在该房屋内容留吸毒人员李某、曹某、何某采用“溜壶壶”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一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杨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