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 娃们静悄悄,准是在作妖 家有熊孩子,天天都中招
这不,在经开区鹅湖村的
一位家长反映 家里熊孩子玩游戏 陆续充值了一万余元 家长为此焦虑的很!
市民姚女士的儿子今年12岁, 是小学六年级学生。 前段时间, 姚女士把自己的手机交给儿子上网课, 结果在5月6号, 她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自己手机微信内的近1.5万元没有了。
姚女士一查才知道, 这些钱被孩子用来给手机游戏充值了。 ▲微信上的账单显示,从4月28号开始,孩子连续一个星期每天都在给游戏充值,平均一天充四五次,单次充值的金额最高达六百多元。
家长 姚女士: 有一次我用手机按支付密码的时候,被孩子看到了,没想到他当时就记下来了,平时他在家上网课的时候,我们也没有怎么去监督。
令姚女士心急的是, 孩子偷偷花掉的近1.5万元当中, 只有少部分是他们夫妇的存款, 其中大部分是姚女士的丈夫 在外安装水电时, 向客户预收的水电材料款。 ▲为此,姚女士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要求退款,但并没有得到处理。
家长 姚女士: 应当要控制未成年人的消费数额,一个12岁的小孩几天就能玩一万多元,我认为是不正常。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 芦溪镇高楼村一名11岁孩子 上网课期间玩游戏, 刷掉9000多元,用于给手机游戏充值。 ▲转账记录截图 详情事件链接:
对于熊孩子玩游戏充值一事 小编随手一搜 类似的事例在网上更是比比皆是
律师说法:家长可要求全额返还 未成年人在家长不知情 的情况下充值, 钱能退回来吗? 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江西金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宇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8到18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与他的年龄,心理,智力相适应。小孩没经父母的同意,向游戏公司进行了游戏充值,这一行为与该小孩的认知能力是不相称的,超越了其认知能力的范围,如果他的父母不认可的话,可以要求收费的游戏公司予以全额返还。
 最高法明确了 未成年人游戏充钱、打赏主播 可退款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和网络打赏引发的纠纷,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络图
打赏充值原本是“自愿消费” 但因未成年人打赏 引起的问题在近年来也不在少数 对此,你怎么看呢? 来源:这里是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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