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邓某某等6人涉恶势力团伙一案,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不公开开庭审理。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避免人员流动造成在押人员交叉感染,安源区检察院积极与安源区法院、萍乡市看守所对接,提前组织专班到审判庭、看守所进行视频联调,解决技术问题,实现在线开庭。 庭审时,公诉人、合议庭成员、辩护人在审判庭,6名被告人全部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受审,一面大型显示屏在法庭中全面显示诉辩审多方实景。控辩双方就本案的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发表了充分意见,整个庭审规范有序,程序完整顺畅,庭审结束后法院决定择期宣判。 安源区检察院指控,该恶势力团伙涉嫌抢劫罪、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共计八个罪名,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本案决定不公开审理。 来源:安源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