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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萍城将迎来首个没有鞭炮声的春节 你做好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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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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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0:5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还有半个月

就将迎来2019年春节

不少市民已开始准备年货

您一定要注意

别买烟花爆竹

这个春节

我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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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请和小编一起回顾一下
我市实施禁燃令的全过程

去年6月28日,我市正式制定印发了《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制定并上报全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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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去年10月1日起,《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经萍乡市市政府审议通过正式施行。同时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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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1日,我市开出“禁燃令”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



去年11月14日,我市群众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线索奖励标准正式公布。

萍乡市群众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线索奖励标准

一、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及时给予举报人50元奖励;

二、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查处后视情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奖励;

三、举报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查处后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奖励;

四、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查处后视情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奖励;

五、举报非法携带烟花爆竹乘坐交通工具线索,经查证属实,及时给予举报人100-500元奖励;

群众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安源区禁燃办、开发区禁燃办负责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并登记造册;如未被查实的举报线索,则不予奖励;对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或无法联系到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通知举报人自接到奖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为保障举报人安全,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接受群众举报采用方式如下。

1、电话举报:0799-110;
2、短信举报:请编辑举报信息发送至12110;
3、邮箱举报:pxjr6776333@163.com;
4、微信举报:搜索关注“萍乡禁燃”公众号,点击“在线举报”模块,按步骤填写举报内容,提交举报;
5、信件举报:邮寄线索至萍乡市开发区武功山大道23号萍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市禁燃办),邮编:337000;
6、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春节即将临近,禁燃工作已经进入到了冲刺冲关阶段。为打好春节这场硬仗,啃下春节禁燃这根“硬骨头”。2019年1月15日,我市召开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冲刺攻坚会,明确指出春节期间禁燃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要求全市上下攻坚克难,全力以赴迎接春节禁燃工作大考,确保春节禁燃大考取得优异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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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对“禁燃令”置若罔闻,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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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蓝了,空气好了,地面整洁了,每位市民都是受益者。希望更多的市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若是发现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涉及烟花爆竹的违 法犯罪行为,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


◆来源:李恩峰、萍乡禁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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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 17: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的市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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