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女子见泡脚的顾客睡着了,竟将其身上的钱包据为己有。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彭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彭某是萍乡市湘东区某足浴店的工作人员,趁在店内泡脚的被害人陈某犯困睡着之机,便将陈某钱包内的现金共计3180元盗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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