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石子买卖不结算 诉至法院获偿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5679|回复: 0

石子买卖不结算 诉至法院获偿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0-12-30 08: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万余元。

原告与被告自2019年6月份双方开始有石子买卖的往来关系,原告将从别处收购的石子多次转卖给被告,然后被告又将从原告处所购买的石子再转卖给他人,为此,双方都能赚一点差价。经多次交易后,双方于2020年1月23日,经友好协商并进行结算货款,确认被告累计欠原告货款3万5千余元,被告向原告出具相应一张欠条。定结清货款期限满后,被告没有依约向原告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讨,对方拒不偿还。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原告诉至法院。

安源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虽未订立书面的买卖合同,但被告认可在原告处拖运石子的事实,在双方结算后,被告出具欠条确认尚欠原告现金3万5千余元,该欠条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未按付款期限付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