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温某与被告郑某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分四期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六万余元。
据悉,被告郑某通过微信向原告温某联系购买废钢压块,并口头约定了单价。同日,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通过货车将打包好的废钢压块运至指定公司,该车货物经该公司称重后接收使用,被告通过微信确认收到该货物,且表示该车货物按照规定扣除杂物含量后总货款为六万余元。但被告收货后一直拒不付款,原告遂诉至法院。
后经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郑某分四期向原告温某支付货款六万余元。至此,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