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曾某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日前,被告人肖某、曾某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向芦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某、曾某享有诉讼的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 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肖某利用担任萍乡市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副所长分管治安工作的职务便利、被告人曾某利用担任萍乡市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治安巡防队员的职务便利,为易某甲(已判刑)、易某乙(已判刑)等人在其辖区内开设赌场的违法活动提供庇护,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分别收受他人贿赂。
来源 | 12309中国检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