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余某某先后多次通过攀爬围墙、窗户等方式进入位于上栗县赤山镇的碧桂园桃源里工地、仓库、监控室等地,秘密窃取电线、开关、水龙头等物予以变卖,获取非法利益。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本案中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其盗取的部分财物由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遂对被告人余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来源:上栗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