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以前系邻居,2019年5月,原告王某雇用被告李某前往某某琉璃厂搬运玻璃,在搬运中,因玻璃破碎,导致原告左足严重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18天。出院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赔偿营养费、后续医药费、补偿金等赔偿,而被告认为原告应该也负有事故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双方是邻里关系,遂安排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与法的角度给被告李某做思想工作,重点阐明了其作为接受劳务一方的法律责任及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接着给原告王某分析利弊,告知其在此次事故中存在一定的过错,作业时未尽到足够的注意和保护自身安全的义务。经过耐心的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在2021年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各项赔偿金一万二千元。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