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在外教师调回本县工作(即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根据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关于印发<莲花县在外教师调回本县工作(即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莲人社字〔2018〕7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县绿色通道从2021年3月29日正式启动,请符合条件有意向调回本县工作的在外教师及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登记,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政府安置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县教育局公章; ⑥县级编制部门的在编证明材料; ⑦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或工作证明材料; ⑧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涉黑涉毒等违法违规证明材料; ⑩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2021年3月29日 |